建质安函[2006]9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及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定于2006年7月至8月,对全国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调研测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测算目的
了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现状,研究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最低标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二、调研测算对象
第一阶段:全国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全部特级资质企业和部分一级资质企业,共计1336家。调研对象地域分布见附表一。
第二阶段:全国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部分二级资质企业,调研数量和时间另行确定。
三、调研测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在2003年-2005年期间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调查内容见附表二。
四、调研测算要求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附表一要求,确定本地区参加第一阶段调研的特级资质企业和部分一级资质企业名单,于7月底前将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建设部;同时通知名单内企业按要求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
(二)参加第一阶段调研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附表二要求,于2006年8月25日前将书面资料报送建设部;同时使用建设部信息中心核发的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如无认证锁,可向信息中心索取用户名及密码)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上填报电子资料。
(三)参加第二阶段调研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及报送时间另行确定。
(四)参加调研的建筑施工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名单(包括书面及电子文档)及建筑施工企业报送书面资料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九号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
邮政编码:100835
联 系 人:王英姿
联系电话:(010)58933920
EMAIL:wangyz@mail.cin.gov.cn
(二)建筑施工企业报送电子资料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林弋、徐伟
联系电话:(010)58934969、(010)58934542
附表一:调研对象地域分布表
附表二: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调查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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