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勤业 工程业绩 新闻资讯 技术中心 人力资源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Industry News

关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单位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房屋建筑 均为160 均为96
公路
铁路
民航机场
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
矿山
冶炼
石油化工
市政公用
通信与广电
机电安装
装饰装修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科目及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7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尽快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发布:   发布时间:2006-7-24  阅读:4329次

上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
下一篇: 中国工程院公布51名新院士 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6名


Copyright © 2008-2020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12027137号